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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市灾后农村住房重建优秀规划设计建设项目
评选标准
根据《成都市灾后农村住房重建优秀设计方案评选及奖励办法》(成住重组办发【2008】21号)要求,在农村住房重建工作即将完成之际,制定本评选标准,对优秀的规划设计项目给予奖励。
灾后农村住房重建优秀规划设计项目的评比,分三个等级,即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,均在参与规划设计大会战并实施的项目中产生。
一等奖30个,二等奖100个,三等奖150个。
优秀规划设计项目评选标准
优秀规划设计项目要以“安全、实用、经济、美观、省地”为总原则,并能体现“发展性、多样性、相融性、共享性”要求。
一、一等奖评选标准
(一)把结构安全放在首位,达到相应抗震设防标准。针对受灾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需求和民俗习惯进行设计,充分体现功能的实用性;
(二)规划总平面布局因地制宜,与自然环境协调,节约用地;
(三)现场实施效果与设计效果相得益彰,将设计理念付诸于现实中。
(四)立足城乡统筹和区域统筹,充分考虑当地资源条件、产业形态和发展趋势,具有居住形态与生产方式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性;
(五)充分挖掘和运用地域特色和传统乡土建筑的文化内涵,及现代生活居住功能的需要,具有建筑风格的丰富性和多样性;
(六)充分利用自然地形地貌和生态环境,巧妙布局浑然天成,具有人居环境与生态环境的相融性;
(七)充分满足规定的经济技术指标要求,合理配置市政公用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,具有居住社区配套设施的共享性;
(八)充分考虑节能、环保等方面成熟的新技术、新材料的应用,具有先进性。
(九)建成效果好,住户满意度高。
二、二等奖评选标准
(一)建筑结构安全,达到相应抗震设防标准。
(二)针对受灾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需求和民俗习惯进行设计,满足农房使用功能。
(三)规划总平面布局合理,单体布局紧凑有序,节约用地;
(四)项目有较好的设计理念,建成效果较好;
(五)能够较好的体现“发展性、多样性、相融性、共享性”要求。
在满足以上评选标准前提下,若设计单位在灾后重建中积极配合各级重建办工作,以灾区群众利益为先,态度积极认真,为灾后重建工作顺利推进做出了重要贡献,其所设计的项目可优先考虑评选。
三、三等奖评选标准
(一)建筑结构安全,达到相应抗震设防标准。
(二)针对受灾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需求和民俗习惯进行设计,农房使用功能基本合理;
(三)规划总平面布局基本合理,基本节约用地;
(四)基本体现“发展性、多样性、相融性、共享性”要求。
四、成都市灾后农村住房重建优秀设计方案的评选活动,采取初审、征求群众代表意见、评审委员会评审、评审结果公示、领导小组审定的程序进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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